为了丰富校卫队员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校卫队员的身体素质,提高凝聚力,更好地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服务。经保卫处研究,决定举行2011年保卫处羽毛球赛。
一、组织机构
保卫处工会小组
二、比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10月19日开始
地点:后勤楼
三、比赛项目
单打(男、女同场竞技)
四、参赛资格
保卫处全体人员、警务室全体人员
五、参赛办法
1.比赛分小组赛和决赛,小组赛分A、B两组进行,张伟林作为A组的种子选手,黄国才作为B组的种子选手,其他人员经过抽签落位。
2.决赛采用交叉淘汰赛,A组第一、B组第二的胜者与B组第一、A组第二名的胜者决出第一、二名,A组第一、B组第二的负者与B组第一、A组第二名的负者决出第三名,。
3.比赛均采用淘汰赛制,3局2胜,率先进入胜局则终止比赛。
4.本轮比赛轮空者和遇对方弃权者自动进行下一轮比赛。
5.每个班要认真组织,班长负责组织参赛队员到场比赛。
6.参赛队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场报到,迟到20分钟按弃权处理。
7.如因特殊情况,球赛不能如期进行,则另外通知时间。
8.保卫处工会小组在赛场为参赛者准备两套羽毛球拍及球,如有特别要求,可自带球拍参赛。
9.若出现球员罢赛情况,则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六、比赛规则
(一)比赛分数
1.比赛采取21分直接得分制,每局双方打到20平后,一方领先2分即算该局获胜,若双方打成29平后,一方领先1分,即算该局取胜。
2.比赛开始之前,采用抛硬币的方法,决定场地。
3.若比赛双方有一方为女士,则比赛采用15分直接得分制,且男生以0比8开始比赛。
4.若比赛双方均为女士,则比赛采用15分直接得分制。
(二)球员站位
1.发球员的分数为0或双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右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2.发球员的分数为单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左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三)比赛发球
1.第一局比赛的发球由抛硬币决定。
2.第二、三局比赛开始时,由上一局取胜的一方先发球。
3.发球员在接发球员未做好准备时发球(接发球员未站稳),应重发球。
(四)休息时间
1.第一局与第二局比赛中间,休息2分钟。第二局与第三局比赛中间,休息4分钟。
2.每局比赛中,任何一方先到11分时,比赛进行1分钟的技术暂停,让比赛双方进行擦汗、喝水等,其他时间不能暂停。
(五)交换场地
1.第一局结束,第三局开始,第三局中比赛进行至一方达到11分时,都要交换场区。
(六)发球、击球违规,对方得分
1.发球时,球未落入接发球员的发球区。
2.发球时,发球员未击中球。
3.发球时,球过网后挂在网上或停在网顶。
4.击球时,球落在球场边线外。
5.击球时,球从网孔或从网下穿过。
6.击球时,球不过网。
7.击球时,球碰屋顶、天花板或四周墙壁。
8.击球时,球员球拍、身体或衣服触及网或网的支持物。
9.击球时,球员的球拍或身体,以任何程度侵入对方场区。
七、仲裁委员会
组长:杨国典
组员:邓长春、范迎毅、朱峰、黄国才
在比赛中,要服从裁判员的判罚,如有异议,可赛后24小时内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诉至仲裁委员会。
八、裁判及其他
裁判:杨国典、邓长春
后勤保障负责人:葛金虎、邓长春
宣传报道负责人:杨国典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保卫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