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在学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员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根据莞工党〔201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工作实际,将评选2010-2011学年度教书(管理、服务)育人先进个人(下称“三育人”先进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0年9月1日以前来学校工作的劳动合同制员工。
二、评选条件
(一)评选条件:
1.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于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无私奉献,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 团结协作,乐于奉献,注重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三育人”先进个人:
1. 本学年度请事假累计超七天者。
2. 本学年度违纪被扣分者。
三、先进个人名额及评选时间安排
1. 先进个人名额:1名(推荐2名候选人)
2. 6月21日前公布评选通知;6月22日前校卫队队会投票;6月22日党支部审查并向机关党总支推荐。
四、评选办法
以校卫队员2010年年终考核为基础,结合201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1. 2010年年终考核先进个人为候选人,经过校卫队队会投票选出。
2. 评选结果在校卫队宣传栏公示3天。
3. 本评选通知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东莞理工学院2010-2011学年度教书(管理、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评选登记表.doc
保卫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