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东莞市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东征〔2012〕3号文的精神,为了做好今年我校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工作,特作如下安排:
一、根据要求,
5月7日
至
5月11日
各院系对学生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学生踊跃报名。
二、各院系要对网上报名的应届毕业学生解释好有关要求、政策和相关规定。
三、
5月11日
至
6月30日
,各院系召开动员大会并开始组织学生进行网上报名。
四、
6月30日
至
7月5日
进行初检、初审。初检地点待定,由保卫处协调。初审是对学生学费补偿、代偿及政治表现、学历等情况的审定。
五、
7月10日前
将初检、初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办理《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相关盖章、签字等工作,送市征兵办审核。
六、各院系在登记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与学生处或武装部联系,学生处联系人:梁汉钧,联系电话:22861918,13827235938/6121;武装部联系人张兆军,联系电话: 22861508,13712552598/69016。
武装部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