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我部测算入伍大学生退役后可获得173400元(约)补贴,具体情况如下:
1、入伍大学生可以享受学费补偿和退役后学费资助政策,补偿和资助学费不高于8000元,如学费不到8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补偿和资助。以理工科为例:5500元(按照实际缴纳补偿)×4年=22000元。
2、非莞籍在校大学生入伍可以在退役后享受东莞市民政局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按照东民字【2012】237号文件)大约8.5万元(大约)。
3、非莞籍在校入伍家属可以享受东莞市民政局优抚政策19500元×2年=39000元(大约)。
4、非莞籍学生在校入伍可享学校每人3000元补助。(按莞工【2010】42号文件执)如再有团嘉奖800元、优秀士兵1000元、三等功等奖励5000元奖励等退役后发放。
5、义务兵服役二年部队每月津贴600元×24个月=14400元(大约)。
6、在校生退役后部队退役费10000元(大约)包含不要求安排工作补助金。
7、在校大学生服役一年半可以在部队报考军校,应届毕业生服役一年半可直接提干。
8、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招生计划,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规模内单列下达。
9、公务员招录:将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公务员工作纳入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每年全省至少安排300名指标,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统筹安排职位,重点向基层一线单位倾斜,职位设置指标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各地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按比例分配下达。
10、事业单位招聘: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1、国有企业单位定向招聘:每年国有企业在新招聘职工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全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武装部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