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学习了解高校禁止使用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经验,安全保卫处处长张力、副处长江志东、副科长杨国典等一行3人前往深圳大学、惠州学院交流学习。
上午在深圳大学与深圳大学安全保卫部张革华部长等人进行座谈交流。对方就学校交通安全、重点是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禁电动自行车的方案,包括在宣传期、缓冲期、执行期、以及法律依据和配套措施等方面分享了经验和体会。
下午在惠州学院与惠州学院保卫处李金利处长等人进行座谈交流。对方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各部门职责以及工作建议等方面详细介绍了惠州学院“禁摩禁电”实施方案。随后实地考察了“禁摩禁电”过程中校园主干道、学生宿舍区、停车场等场所管理情况。
通过本次交流学习,对“禁电”有了更直观认识和综合理解,学到了实操性强的业务管理经验,拓宽了思想视野,对今后我校推动“禁电”工作有了更清晰的工作思路。